新疆2015年内高班内职班内初班招生政策解读
2015年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新疆中职班、区内初中班招生政策解读
2015年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新疆中职班、区内初中班(以下分别简称内高班、内职班、内初班)招生报名工作将于2015年3月10日开始,4月10日结束。今年计划招生分别为9880人(含兵团350人)、3300人(含兵团300人)及1万人(含兵团500人)。招生政策解读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共同条件:
1、学生、直系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符合政审要求。
2、身体健康,符合体检标准。
3、学生本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疆内有常住户口。
不同点:
内高班:应届初中毕业生,有初中阶段完整学籍,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学生本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2011年1月1日以前迁入当地。
内职班:应届初中毕业生,有初中阶段完整学籍。
内初班:应届小学毕业生,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学生本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2012年1月1日以前迁入当地。
二、报名地点
地方学生在户口所在地学校、教育局报名;兵团学生在户口所在地兵团教育行政部门报名。
三、考试时间
内高班、内职班:考生统一参加2015年全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内高班单独命题),考试时间6月20日至22日。未被内高班录取考生的成绩将按要求转换等级后可作为当地普通高中升学成绩。
内初班:招生摸底测试时间5月15日。今年,双语班和民语言类的语文测试内容调整为汉语和母语文两部分,各占50%。
四、招生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内高班、内职班实行分地区招生与全区统招相结合的方式,内高班录取坚持向南疆四地州和农牧民子女倾斜,内初班采取各办班城市分别向各自的对口地、州(市)的招生原则。同时,内高班和内初班招生实行加分奖励政策,向自治区“双语”口语大赛获奖学生、农村领取计划生育《光荣证》家庭的子女实行加分政策。今年,内高班考生在初中阶段参加地区级以上艺术和体育竞赛获单项前三名的考生、集体第一名的主力队员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经内地办班学校专业测试认定具备相关专业技能和发展潜质的体育、艺术类特长生给予照顾录取。
五、学制与授课
内高班:2011年起,实行弹性学制,学制可三年或四年。新生入校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摸底测试,成绩达到当地平均水平且学生自愿混班的可与当地学生混班学习,学制三年,只享受一次内高班高考政策。若3个月内跟班学习有困难的,转回预科阶段学习,学制仍为四年;摸底测试达不到要求的预科一年,学制为四年。
内职班、内初班:学制3年,实行汉语言授课。针对汉语基础薄弱的内职班学生安排在疆预科半年。
六、升学政策
内高班:参加内高班当地高考。高考招生计划由教育部单独下达,实行“统一考试、统一阅卷、单独划线、单独录取”的办法。
内职班:可选择在内地或在疆升学。在疆可参加普通高考或“三校高职”考试。获得省级以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学生可保送高职院校相应专业学习。
内初班:全部参加内高班统一考试(全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标的升入内高班,未达标的根据成绩和志愿可升入区内高中班、内职班或五年一贯制学前教育大专班。
七、就业政策
内高班高校毕业生:根据教民〔2008〕3号文件,内高班高校毕业生“允许留内地,鼓励回新疆”,享受与其他高校毕业生同等就业政策。
内职班:就业实行市场引导、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原则,鼓励在内地就业。2015年,部分专业将实行“订单式”培养。
详细情况可咨询所在学校、当地教育局、新疆内学办官方微博或登录新疆班网站www.xjban.com(文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