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中考关于2014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
泰安市教育局办公室文件
泰教办发〔2014〕33号
泰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关于2014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
各县、市、区教育局,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社会事业局,各职业学校(院),市直各中学:
为做好全市2014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建立高中阶段学校统一考试招生录取工作服务平台的通知》(鲁教基字〔2014〕9号)、泰安市教育局《关于2014年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泰教发〔2014〕30号)《关于普通高中学校体育特长生自主招生工作的意见》(泰教办发〔2013〕2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的通知》(泰教办发〔2014〕24号)《关于做好2014年市直高中学校艺体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泰教办发〔2014〕27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积极推进招生录取制度改革,引导学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行“一考多取”,推进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鼓励普通高中特色发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大力实施实行“阳光招生”工程,公开招生录取政策、计划、时间、进程、分数线、结果、监督咨询电话等,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二、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划定
(一)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学业考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划定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各县市区(市直)可根据本单位实际,在全市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划定本县市区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最低控制分数线,将在“泰安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www.taszk.com,以下简称“平台”)上公布。
(二)职业学校(院)招生录取不设最低控制分数线。
三、志愿填报
(一)填报方式。参加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院)招生录取的考生,均采取网上填报志愿的方式进行。考生登录“平台”,选择“普通高中志愿填报”或“ 职业院校志愿填报”,然后选择相应的学校或专业。
考生报名或打印志愿表时,有不具备上网或打印条件的,各初中学校或职业学校(院)应免费提供服务。
(二)填报批次和要求。
1.参加普通高中志愿填报的考生,须符合泰教发〔2014〕30号文件规定的招生范围和相应的报名资格,且总分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总分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直接填报职业学校(院)。
2.学业考试成绩公布后,分三次在网上征集填报志愿,普通高中每个志愿填报一所学校;职业学校(院)可填报1-3所学校,每所学校可填报1-3个专业,同时填写学校、专业是否服从调剂。
第一次,填报普通高中指标生、艺体特长生、统招生志愿,以及各职业学校(院)志愿。
第二次,填报普通高中统招生剩余计划学校志愿、择校生志愿和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第三次,填报职业学校(院)剩余计划院校志愿。
3.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后,须打印一式两份,由考生本人及监护人签字后,报初中(或所在的职业)学校一份;学校要组成审核小组,认真核对学生上交的志愿信息表与其网上信息核是否一致;审核无误后,学校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由学校分别上报县市区教育局基教科、职成教科或考试中心存档。
4.志愿填报期间,各初中学校要密切关注本校考生志愿报考进展情况,组织学生按时、规范填报,并上报相关手续。对填报时限和要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对自愿放弃填报的考生,要做好详实记录、留存确凿证据(如考生申请、短信、邮件、电话录音)。
5.为使考生熟悉网上志愿填报操作办法,市教育局将于6月8日前组织考生进行模拟操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6.参加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的考生,由高中招生学校按照教育部门批准同意的自主招生方案和有关要求单独组织考生到本校报名,并将拟录取人员名单报市或县市区教育局基教科审核。
(三)志愿填报时间。参见《泰安市2014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进程计划表》(附件),具体准确时间以“平台”公布的为准。各初中学校要随时留意查询,及时通知考生,以免错失志愿填报时间。
四、录取批次和办法
对符合志愿填报条件,并填报志愿的考生,分以下批次进行录取。每次集中录取完成后,各县市区对录取的考生要认真填报《泰安市2014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审查表》《泰安市2014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简明登记表》(均一式三份,表样电子版从“平台”下载),连同录取数据库一并上报市教育局审核,审查合格后,准予录取。通过“平台”适时公布录取分数线、录取人数、录取结果、剩余计划等信息。
高中段学校录取严格按照考生志愿进行,考生一经被录取,即不再享受后续批次的录取。
(一)提前批录取。该批录取各高中学校的体育自主招生,泰安一中青年路校区的中科大少年班、长城路校区的篮球特长生,泰山中学的播音主持、美术、模特、民族舞蹈、体育舞蹈、健美操自主招生。参与提前批招生的高中学校根据市、县教育局批准的自主招生方案,按照1:1比例确定拟自主招生名单,报市、县教育局审核,对符合录取条件者予以正式录取。如有剩余计划,则计入普通高中统招生计划。
(二)第一批录取。该批录取普通高中指标生和职业学校(院)志愿。
普通高中指标生的录取,根据各高中学校分配到相关初中学校的指标生计划,按照考生志愿和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如有剩余计划,计入普通高中统招生计划。
职业学校(院)的录取,根据各职业学校(院)计划,按照考生志愿和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三)第二批录取。该批录取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首先按考试总分排序,分专业专项(或单项)按照计划1:1.5的比例投档,然后再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试总分相同时,专业测试成绩高者优先投档, 专业测试成绩相同时,主项测试成绩高者优先投档;专业测试成绩相同时,主项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主项测试成绩相同时,考试总分高者优先录取。如有剩余计划,计入普通高中统招生计划。
(四)第三批录取。该批录取普通高中统招生。根据各高中学校统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志愿和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以上批次录取结束后,公布各高中段学校的录取情况及计划执行情况,初中学校组织未被录取的考生第二次填报志愿,集中录取第四批至第六批。
(五)第四批录取。该批录取普通高中统招生剩余计划。根据各高中学校剩余统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志愿和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六)第五批录取。该批录取普通高中择校生。根据各高中学校择校生计划,按照考生志愿和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七)第六批录取。该批录取普通高中调剂志愿。根据各高中学校空余计划情况,对服从调剂的考生,依据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八)第七批录取。该批录取泰安一中青年路校区的中美合作办学,及泰山中学的中加合作办学、空乘自主招生。以上高中学校根据市教育局批准的自主招生方案,按照1:1比例确定拟自主招生名单,报市教育局审核,对符合录取条件者予以正式录取。
以上批次录取完毕,组织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第三次志愿征求(即职业学校(院)第二次征集志愿),然后进行第八批录取。
(九)第八批录取。该批进行职业学校(院)剩余计划的录取。根据各职业学校(院)的剩余计划,按照考生志愿和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五、录取通知书发放及新生报到
(一)录取通知书的发放。今年的新生录取通知书,由考生登录“平台”自行打印。考生凭此通知书到被录取的高中段学校办理报到手续。对不具备上网或打印条件的,各初中学校应免费为考生打印。
(二)新生报到。各高中段学校要提前做好新生的报到注册工作,为新生报到提供优质、便利的服务。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学业考试准考证,按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录取学校要做好考生信息等证件的审查核对工作,确保无误。
六、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各级各学校要在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基本要求,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严格执行招生录取各项规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和有关工作人员组成的招生录取工作领导机构,根据本工作意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录取实施方案,报我局审核同意后实施。
(二)实施统一录取。全市高中段学校录取工作,在市教育局领导下,统一时间、统一行动,按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规定的招生范围进行录取。根据招生学校的隶属关系,分别由市、县(市、区)教育局具体负责。将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院)招生录取纳入同一管理平台,做到统一领导、统一制定招生计划、统一宣传、统一组织填报志愿、统一招生录取。凡有自主招生的高中学校要精心制定自主招生方案,报市、县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级各学校要切实增强政策意识、规则意识和大局意识,不折不扣落实我局关于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认真履行规范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责任承诺,切实规范招生行为。各初中学校要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努力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考生志愿填报及表单打印等工作,为考生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要严肃招生纪律,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做到清正廉洁。对违反招生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责任并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附:泰安市2014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进程计划表
泰安市教育局
2014年5月29日
泰安市2014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进程计划表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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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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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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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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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考生学业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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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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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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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第一次网上填报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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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初中学校
及职业学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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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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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提前批录取的自主招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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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高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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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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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提前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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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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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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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普通高中第一批至第三批
录取职业学校(院)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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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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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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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公布录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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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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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4—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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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第二次网上填报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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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初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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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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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第七批录取的自主招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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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高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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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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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第四批至第六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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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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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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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第七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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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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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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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公布录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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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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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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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第三次网上填报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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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初中学校
及职业学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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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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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第八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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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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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所列工作进程系根据预定计划制定,仅供参考;实际工作安排将在“平台”上提前告知,请及时关注。